第21章
第二十一章
21. 我的兄弟保利尼安(Paulinian)告訴我,我們的朋友駁斥了我對《以弗所書》註釋中的某些內容:他記住了其中一些批評,並指出了被駁斥的實際段落。因此,我不能拒絕回應他的陳述,我懇請讀者,如果我在陳述和駁斥他的指控時有些冗長,請體諒討論的必要條件。我不是在指責別人,而是在努力為自己辯護,並駁斥強加於我身上的異端邪說的虛假指控。關於《以弗所書》,奧利根(Origen)寫了三本書。迪迪姆斯(Didymus)和亞波里拿留(Apollinarius)也創作了自己的作品。我部分翻譯了這些作品,部分進行了改編;我的方法在我的序言中是這樣描述的:「我也想在我的序言中說明這一點。你們必須知道,奧利根(Origen)寫了三本關於這封書信的書,我部分地追隨了他。亞波里拿留(Apollinarius)和迪迪姆斯(Didymus)也出版了一些關於它的註釋,我從中摘錄了一些內容,雖然不多;而且,在我看來是正確的,我加入或刪除了其他內容;但我這樣做的方式是,細心的讀者從一開始就可以看出這部作品有多少是我的,有多少是別人的。」如果在這封書信的闡釋中發現任何錯誤,如果我無法證明它存在於我聲明已從中翻譯成拉丁文的希臘語書籍中,我將承認錯誤是我的,而不是別人的。然而,為了不被認為我在玩弄詭辯,並藉此自我辯解的伎倆來逃避大膽地與他對質,我將列出被引為我錯誤證據的實際段落。